加強工程質量檢測管理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為加強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印發《江西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聚焦檢測機構資質管理、檢測活動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據悉,《細則》從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細則》明確,檢測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超出資質許可范圍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使用不能滿足所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要求的檢測人員或者儀器設備;出具虛假的檢測數據或者檢測報告。檢測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同時受聘于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檢測機構;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出具虛假的檢測數據;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結論判定或者出具虛假判定結論。

(王紀洪 王琨 全媒體記者方維芳)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