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轉走他人錢款獲刑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日,萬年縣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通過微信轉走他人錢款的新型盜竊案已生效。被告人徐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徐某某與陳某某是居住在同一小區的鄰居,平時經常往來,彼此熟悉。因陳某某年紀較大,對智能手機操作不太熟練,便找徐某某幫忙如手機解鎖、轉賬等操作,徐某某由此獲取了陳某某的相關信息。某日,徐某某來到陳某某家中串門,見其不在,手機卻放置在鞋架上,遂順手將該手機拿走,在小區院子里通過微信掃碼支付的方式,向其本人的微信小號轉賬兩筆共計3.4萬元。轉賬完成后將陳某某的手機藏匿在小區院子的雜草中。經鑒定,被告人徐某某盜竊的手機價值1600元。
萬年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最終,法院依法判處上述刑罰。(張琦 全媒體記者劉宇琦)
編輯:何 山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